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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网讯(通讯员 王天娇)为加快推进昭通市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及贷款资金使用,确保2021年年底前完成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融资放款滞留资金使用及清理工作,根据529日市政府关于国开行融资贷款滞留资金专题会议精神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2021611日,昭通市安居保障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总经理陈东会同昭通市人民政府督察组组长薛剑锋一行到鲁甸住建局开展棚改项目督察工作。

 

 

安居公司参与本次督查以实地督察方式为主。通过听取鲁甸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的专题汇报、对棚改资料进行核查后,昭通市人民政府督察组对鲁甸县政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鲁甸县政府要加快项目进度和安置协议的签订,务必于202110月底前完成棚改征拆协议的签订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资金报账使用及兑付工作,实现闲置贷款资金清零。二是鲁甸县政府要对照督察内容和重点形成自查报告,于2021615日前上报督查组,并从7月开始每月20日前向督查组报送工作推进和资金报账使用情况,直至滞留资金清零。